骨灰無火化證明難安置 團體促食環署酌情協助

資料: 東網
 
政府要求全港私營龕場必須申領豁免書或牌照方可繼續營運,不但令數以10萬計的骨灰暫時無法上位,引發的其他問題亦逐步浮現。大埔定慧寺於去年底清盤,逾500份骨灰須在明年3月或之前清走,惟有家屬發現存在寺內的先人骨灰,因先人在內地火化時未獲發火葬證明,日後無法安葬在食環署骨灰安置所,也不能安放在天主教區的墳場,甚至連海上撒灰等綠色殯葬權也沒有,先人將無處容灰。
 
有關注團體指,估計定慧寺有近百份骨灰面對類似情況,日後未能領牌的私營龕場亦會有類似個案出現,促政府酌情處理提供協助處理。
 
有將骨灰安放在定慧寺內多年的市民,因亡父於70年代末在內地去世及火化,相關部門無簽發任何火化證明書,現欲領回亡父的骨灰安放在天主教香港教區的墳場與亡母合葬,惟需出示火葬證明,向食環署求助卻一直未能提供解決方案,令父母合葬受阻。
 
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,接獲有關家屬求助,該個案的骨灰原安放在黃大仙十方大佛寺,因某些原因,同期寺內有逾百個骨灰移遷往大埔定慧寺,現時家屬需要領回,但骨灰面臨無處容身困境,謝不排除未來有更多龕場「清灰」時引發更多同類個案。 
 
謝指,不少子女早年將在內地去世的父母骨灰帶到香港安葬,這類骨灰在私營龕場存放多年,因食環署實施新例而受影響,署方應盡快掌握龕場資料,酌情處理,讓這些骨灰得到合理安置,但目前署方拒協助家屬發出證明文件,只難為了家屬。
 
食環署表示,定慧寺共存放567份骨灰,目前收到約140宗領回骨灰的申請,當中已發還37套骨灰。若先人並非在香港火化,食環署無法發出「火葬證明書」,有關人士可向當地有關部門或火葬場申請火葬證明文件。如欲取走先人骨灰後改為在天主教墳場內的龕位與其親人合葬,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組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,盡力向受影響的當事人提供協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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